公众全民讯(王翠玲)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因恋爱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昔日甜蜜恩爱的情侣对簿公堂,相互指责,怒目而视,让人看了不禁五味杂陈,是爱,是恨,是怨,是悔……个中滋味也许只有当事人心理最清楚。
崔某(女)和杨某(男)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两人相恋数年,但这段感情最后还是无疾而终。分手后两人各自找了新的伴侣,但仍相互干扰对方的生活,最终导致矛盾激化。2014年7月11日20时40分许,在敦化市民主街某小区的住宅楼楼道里,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崔某因感情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后杨某对崔某拳打脚踢,致崔某左侧鼻骨骨折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崔某打电话报警,杨某在现场等待,无抗拒抓捕行为,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杨某与崔某就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赔偿崔某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给付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杨某在案发后明知被害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因民间矛盾(情感纠纷)激化而引发,杨某无前科劣迹,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暴力手段从来都是一柄双刃剑,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并要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情侣之间分手或许是一种痛苦的抉择,但请不要伤害,因为毕竟深爱过。挥手告别,华丽转身,也许前方会是更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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