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勿要侥幸!“隔夜酒”后开车在路口睡着

发布时间:2022-11-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依旧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如:喝酒后挪车、“隔夜酒”后开车……

  近日,就有一名男子,“隔夜酒”后开车在路口睡着

  基本案情:

  沈某和朋友在KTV通宵喝酒,直至第二天凌晨3点多,他在停车场的车内睡了几个小时,早上醒来后自认为头脑清醒就驾车上路了,不料在等待红绿灯时,沈某陷入了昏睡,路人发现后向民警报案,民警在现场将其查获。经鉴定,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8毫克/毫升,远高于0.8毫克/毫升的醉驾入刑标准,到案后,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说法:

  朋友聚餐、佳节宴饮本是人生乐事,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却最终酿成了惨剧,轻则被扣分、罚款,重则面临刑事处罚,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人身伤害、家破人亡。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勿存侥幸心理。(张蕾)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