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叶尔那尔)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张某从法院领到了一万元的事故赔偿款,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不足二十四小时。
张某与郭某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经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郭某于2020年12月11日前赔偿给申请人张某各类赔偿费用,共计一万元。约定期限届满后,郭某没有履行义务的意思,张某多次向其索要赔偿费用,但郭某以种种借口仍不支付。张某遂于2020年12月19日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卷宗后,根据申请人张某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被执行人郭某取得了联系,并让其到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相关执行材料,同时接受相应的执行调查。郭某到案之初仍表示不会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履行,承办法官从法律和执行政策等方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郭某当场表示全部履行义务,并让朋友将该案全部款项及时送到法院。申请人张某遂即从法院领取了上述款项,并连连称赞感谢执行法官。自此,该起涉民生赔偿案件在立案后二十四小时内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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