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于青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的举措,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专业审判团队,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近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单位某铁矿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下向林场倾倒废矿渣,造成林地植被完全破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王某系被告单位矿长,其擅自允许、指挥倾倒废矿渣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被告某铁矿的上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除应受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因此,判决:一、被告单位某铁矿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金8万元;二、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三、被告某铁矿自行修复其非法占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被告单位某铁矿及被告人王某均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今年以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除审理民事、行政案件外,还受理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件,其中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浑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的成立有利于集中审判资源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审判质效,并加大力度打击辖区内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白山“一谷一城”建设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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