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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探索“一专三督双链条”模式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浙江舟山探索“一专三督双链条”模式 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颜新文 通讯员 屠军杰 李施思

  本期看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浙江省舟山市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着力点,通过探索建立问题线索“红橙黄”三级响应机制,构建“一专三督”(专项治理、重点监督、日常监督、回访监督)立体整改网络,编织制度链条、整改链条“双链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地。

  浙江省岱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俞福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俞福达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令人惊心,发人深省,下一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俞福达被“双开”第二天,岱山县四套班子根据舟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态。

  该县吸取案件教训,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正在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这是舟山市坚持巡视巡察联动、配合做好省委巡视整改的一个缩影。

  2019年7月,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在岱山县巡视时,发现俞福达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舟山市纪委监委把该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迅速成立专案组,核查固定证据,于2019年12月对俞福达采取留置措施,并查实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为做好巡视巡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舟山市纪委监委近年探索建立了问题线索“红橙黄”三级响应机制,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办理,根据整改事项性质、不同阶段特点进行重点监督、日常监督、回访监督,构建“一专三督”立体整改网络,并通过编织制度链条、整改链条有力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自2017年七届舟山市委开展巡察以来,舟山市纪委监委共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巡察反馈问题2200余个,整改率达91.6%。

  看点1 专项办理 三级响应严查快办

  建立重点问题线索专项办理机制,根据问题线索的重要程度及特征施行“红橙黄”三级响应,分类办理。

  为使巡视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线索得到快速移交处置、确保整改质效,舟山市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专项办理机制,根据重要程度及特征,将问题线索分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性质较轻的,相应施行“红橙黄”三级响应。

  红色响应,提前介入、专班办理。2019年,舟山市委积极配合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岱山县衢山镇、嵊泗县菜园镇两个中心镇开展提级巡察。“根据提级巡察获得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启动红色响应,审查调查力量提前介入,一举查实了岱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曹学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舟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佩飞说。

  橙色响应,重点跟进、快查快办。对指向性较明确、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市委巡察办限时督办。截至目前,根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给予25名市管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单位一把手3人,班子成员20人。

  黄色响应,实时跟进、严督实办。对违规违纪性质轻微、未移交市纪委监委案管部门,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被巡察党组织处置的问题线索,舟山市纪委监委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进监督,做到“一个不漏、见底清零”。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的党组织,市委巡察办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有关负责人,确保依规依纪处置到位。

  自七届舟山市委开展巡察以来,舟山市纪委监委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其中,2019年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查处人数占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总人数的45.5%。

  看点2 分类监督 立体整改组合出拳

  根据整改事项性质、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别采取重点监督、日常监督、回访监督方式,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到位。

  对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交办的重点事项,舟山市纪委监委采取重点监督的方式,专门立项督办,带动其他问题全面整改。针对有关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对下属企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巡察建议”的形式督办,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划归国资部门统一管理。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舟山市委巡察办负责人杨妙君介绍说:“同时,我们重点关注执行纪律规定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结果运用情况。”

  舟山市纪委监委聚焦纪律规定执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行立改。聚焦制度执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违规经费清退协作督办、清退结果通报反馈机制。2019年以来共清退各类违规费用450余万元。聚焦结果运用,把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舟山市贯通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参加巡察反馈大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普陀区还探索建立巡察办和巡察组问题整改会商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

  整改情况好不好,回访监督不可少。对进入持续整改阶段六个月以上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实地回访检查。2019年,市委巡察办牵头成立3个回访检查组,对1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提出整改意见45条。市纪委监委对8名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确保全部反馈问题“颗粒归仓”。

  普陀山景区和国际沙雕城所在地朱家尖,风景秀丽,违章搭建现象却比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市委巡察组了解到这一问题后,要求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限期整改。去年8月,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回访检查组实地检查发现,相关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看点3 闭环管理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打造制度链条、责任链条,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把主体责任立起来。

  舟山市建立“双反馈”机制,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市领导反馈;建立“三审核”机制,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报告由市委巡察组初审、市委巡察办复审、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等部门会审。

  2020年初,2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2019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在舟山市纪委全会上汇报,接受市纪委监督。

  此前,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巡视整改情况汇报,三位县(区)委书记亮举措、晒成效,逐个“过堂应考”。市委书记俞东来专门约谈了三位县(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方现场表态、签字背书。

  对重点整改事项和市级层面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舟山市委组织巡察“回头看”,查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对搞虚假整改、口头整改、文字整改的,市纪委监委予以严肃问责。

  2019年,市委巡察办在对岱山县衢山镇开展提级巡察时发现,此前省委巡视岱山期间,时任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的周国宏被指为其妻子承接交通领域工程项目提供便利,但他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阳奉阴违。在担任岱山县委常委、衢山镇党委书记后,他又为妻子承接在衢山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提供便利。对此,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观点

  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释放震慑效应,构建上下联动机制,探索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舟山市委在省委巡视期间,配合开展提级巡察,与省委巡视组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同向发力。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注重通过严格监督、完善制度、严肃问责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取得了看得见的效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

  ——浙江省委巡视办副主任陈德毅

  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做实整改,形成震慑。“一专三督双链条”立体整改模式的建立,确保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判、精准处置;推动了巡察整改责任层层压实、一压到底;实现了巡察效果管长远、见长效。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将高质量做实做细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作为重要课题,做到巡察重点更加聚焦、监督联动更加高效、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巡察办主任 吴慧琴

  推动基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创新方式、聚焦重点、压实责任,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舟山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一专三督双链条”立体整改模式,设置了“红橙黄”三级响应专项办理机制,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突出重点监督、加强日常监督、集中回访监督,并通过编织制度链条、整改链条,有力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下一步,可进一步结合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及提级交叉巡察等工作,精准切入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 宋伟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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