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何厚伟 吕博)10月16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玉林市玉州区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行政案件,被告玉林市人民政府、玉州区人民政府分别派出副市长覃栋基、副区长邓承良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玉林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机关70多名负责同志旁听庭审。
据悉,该案是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为解决片区排涝和交通拥堵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对辖区竹美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并决定对梁某、冯某等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引起的纠纷。梁某、冯某不服玉州区政府的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玉林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征收决定的复议决定。梁某、冯某对征收决定、复议决定不服,以玉州区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玉州区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和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因案件涉及玉林市城市项目建设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重大,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充分做好庭前准备、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对如何做好庭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针对案件细节和庭审要点相互沟通、集体研究,在抓住案件审理重点、预估庭审可能出现的当事人诉辩分歧的基础上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调查提纲,制作了详细的庭审提要。庭审中,合议庭熟练运用程序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平主持庭审活动,展现了良好的司法作风和公正的司法形象,充分体现了法庭的庄重和法律的庄严。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的诉辩意见,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整个庭审过程完整规范、秩序井然、紧凑高效、有条不紊,整个庭审活动用时两小时。因本案涉及行政补偿,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合议庭还就案件涉及的行政补偿问题依法进行了调解。
这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行政机关提升应诉能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一个缩影。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6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5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同比大幅增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入常态化,有力促进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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