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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岂可瞒报、漏报、漏评?》追踪报道之二

发布时间:2010-02-28  来源:全球公众传媒/global journalism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l采集采编责任人,韩紫伊(采编号:public-017) 据知情人报料:《国有资产岂可瞒报、漏报、漏评?》追踪之二
营山汽车运输分公司存在类似情况 
       于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发布《南部县:谁来清理国有资产蛀虫》一文后,同隶于原南充汽车运输联合总公司的营山分公司部分职工反映:该分公司存在类似情况。
从他们递交的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发出的《关于原南运司营山分公司资产复核情况的通报》复核情况获悉:“……系企业原因漏评2项(其中双河客运站未评估,无权证房产补评11215元);系原评估机构处置不当2项,补评97089元。营山分公司合计增加净资产108304元。”由此看出该分公司资产漏评情况客观存在!
另从该分公司《其他应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中部分职工发现并质疑:虚列车主安全抵押金(1999年)923,113.86元 [此款为该分公司收取并退还车主的钱 ];虚列职工保证金(2002年)894,165.80元 [此款应退还职工];虚列蔡关明2000年借事故费82,501.20元 [备注:“车主逃跑”。 其实该人仍在上班]……职工们认为该清查评估明细表中“虚列”呆坏死帐不少,某些单位和个人从中侵占国有资产。期望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查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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