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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恶意透支","乱发卡"又该当何罪

发布时间:2009-12-17  来源: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大小[ ]

       周末到商场购物,大包小裹地提了一堆东西,偏偏在门口被人拦住了。“办张卡吧,赠品那是相当地丰富,电饭锅、咖啡杯、坐垫……随便您挑。”冲着丰富的赠品还真有不少人围了上去,笔者刚刚填好申请表,准备交上去,却发现还有另外两家银行的业务员等在边上,“姐,我家的信用卡您也办一张呗。”敢情现在办信用卡也有“组团”作业的。

      现在很多人钱包里,都有一张甚至几张信用卡。这小小的卡片背后链接的不仅是我们的个人信用,还有可能变成一枚“定时炸弹”。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而“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使用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者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制造诱惑:信用卡乱象之源

      国内的信用卡持有者有个非常有特色的称呼──卡奴。不可否认,目前确实有“恶意透支”使用信用卡的人,透支型过度消费,用几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然而更多的情况是:在信用卡满天飞,各大银行围追堵截都要给你办上几张信用卡的时代,估计谁也拿不准究竟自己哪张卡“睡眠”了,哪张又欠了人家几百元。搞不好误以为自己早就钱款两清,结果还欠了别人年费,最后一纸通知就说你“恶意透支”,岂不只有无语泪千行。(12月16日《重庆时报》)

      一个巴掌拍不响。信用卡恶意透支风险的成因,从发卡银行的角度而言,银行行为本身就为透支埋下隐患,特别是各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而疯狂跑马圈地,有意降低门槛,甚至银行还给员工下达发卡任务。

      12月15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披露了河南工业大学部分学生遭遇“被发卡”的尴尬事。据称这家高校的数千名学生,甚至还包括一些已毕业的学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工行信用卡。而且因为卡不在学生手里,想注销都不行。银行卡滥发如斯,足以担得起一个“恶”字了!

      事实上,大学生群体已成了各大银行信用卡的追逐对象之一。对这些生活来源依赖父母的“孩子”来说,给他们“恶意发卡”就无异于是在诱惑犯罪。

      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程序上的“非正义”,才是造成恶意透支的源头。但银行们却认定了死理──明知持卡者还款能力有限的不在少数,就是不改发卡的痴迷。(12月16日《华商报》) 信用卡市场当然需要规范,但是,滥发是因,恶意透支是果,因果循环,才有了今日信用卡之乱象。

        抵制诱惑:用卡“套现”,就是现成的圈套

      《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是网上的一篇热帖,用信用卡套现无异于刀刃上跳舞,很可能一不留心神就掉进了现成的圈套里。现在《解释》将非法套现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无疑是一记棒喝。

      “套现”行为本身也折射出当今时代多数人的消费心态,一方面也许真的急需要现金周转,以解燃眉之急;而另外一方面,这可能会助长消费者在利用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现金”欲望。套现行为本身就是多数人借助现在金融监管领域的“真空”地带进行的表面上看似“正当合法”的危险交易,而众多的中介公司也正是利用此路径获取利润,因为“现金”市场的“需求”日益兴旺,且有利可乘。(12月16日《科技日报》)

      正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所言,信用卡办一张应急就可以,信用卡负债是典型的高利贷。用信用卡套现买房买车,“卡付卡”现象是属于财务上的自杀行为。

      诸君今晚回家就把沉睡多时的闲置信用卡都清理一下吧,否则,手里闲置的卡很可能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引爆”。

      以罚代管,只能是越罚越乱

      银行不计风险地滥发信用卡,当然有利于提高业务量和利润,而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持卡人,这显失公平。更重要的还在于,片面强调持卡人的法律责任,还极有可能淡化银行自身的问题,甚至以法律代替管理,从而导致滥发信用卡的现象愈演愈烈。既然有法律保底,银行还有投入成本以提升管理水平的动力吗?看看许霆案后屡屡出问题的ATM机就知道了。(12月16日《扬子晚报》)

      对“恶意透支”者当然需要打击,但法律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上,更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平上。具体到“恶意透支”的行为,明确犯罪构成要件固然必要,但同时也不能忽视银行方面的责任。(12月16日《东方早报》)治理信用卡风险,需要一手打击“恶意透支”,一手更要严惩“恶意发卡”,必须两手齐发力。(12月16日《华商报》)(刘晶瑶)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崟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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